受理编号: | SZ20120109392 |
来信人姓名: | 教师 |
来信主题: | 工资 |
来信类别: | 投诉 |
来信时间: | 2012-1-9 10:49:45 |
来信内容: | 尊敬的领导: 你们好!请问为什么其他县,如泰和县的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会单独发,而且不是绩效工资的范围,而吉安县却把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也算入绩效工资里呢?那不是拿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充数当绩效工资? |
转办意见: | 请吉安县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 |
受理单位: | 吉安县 |
答复时间: | 2012-1-20 15:45:58 |
答复内容: | 您好! 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,现答复如下: 一、我县教师绩效工资实施符合上级有关文件政策精神,严格按方案执行落实。 二、按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精神,每十三个月工资纳入绩效工作总量。您来信中提出的第十三个月工资,实际上是各县市区发放方式不同,有的是照往年发放方式拿出第十三个月工资单列进行发放,而我县是不单列发放而已。 吉安县教育局 2012年1月20日 |